勞工保險開辦作業

什麼是勞工保險

  1. 勞工保險係採團體保險方法辦理,符合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勞工,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,故各單位為員工申報加保,應先辦理開戶手續。
  2.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(含本國籍、外籍配偶、陸港澳地區配偶、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),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%勞工退休金,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
  3. 凡是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,由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.5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。

有關勞保項目

  1.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
  2. 保險費費率及負擔比例
  3.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
  4. 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

申請方式

  1. 線上申辦:「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」或「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」。
  2. 書面申辦:
    投保所在地
    寄送窗口
    地址
    電話
    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金馬地區
  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總局)
  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
    02-23961266
    桃園市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
  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
    03-4339111
    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
    臺中市市政北一路66號
    04-22583988
    雲林縣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臺南市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
    臺南市公園路96號
    06-2245678
    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
  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
    07-2315151
    花蓮縣、臺東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
    花蓮市軒轅路36號
    03-8332111
  3. 臨櫃辦理:各地辦事處

應繳文件

  1. 勞保、健保、勞退3合1投保申請書2份(內填事業單位基本資料)。
  2. 勞保、健保、勞退3合1加保申報表2份(內填投保勞工基本資料)。
  3. 檢附負責人(雇主)國民身分證正、背面影本2份(雇主為外國人應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)分支機構負責人與總機構不同時,加附授權書 1 份。
  4. 按事業別要求檢附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證照影本2份。

規費

免繳費。

受理窗口

  1. 線上申辦:「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」或「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」。
  2. 書面辦理:
    投保所在地
    寄送窗口
    地址
    電話
    臺北市、新北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金馬地區
  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總局)
  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4號
    02-23961266
    桃園市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
    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525號
    03-4339111
    臺中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區業務組
    臺中市市政北一路66號
    04-22583988
    雲林縣、嘉義市、嘉義縣、臺南市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南區業務組
    臺南市公園路96號
    06-2245678
    高雄市、屏東縣、澎湖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高屏業務組
  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59號
    07-2315151
    花蓮縣、臺東縣
    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
    花蓮市軒轅路36號
    03-8332111
  3. 臨櫃辦理:各地辦事處
  4. 服務電話:電腦語音答詢服務(02)412-1111服務代碼123#。

處理時間

書面申請:收件後約需6個工作天進行審核。

法規依據

參考網站